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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八必须”、“八不准”、“十必须”、“十不准” 三亚发布水果、海鲜行业诚信守信公约

来源:三亚新闻网    时间:2023-09-01 09:14:51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三亚新闻网9月1日消息(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陈超全)近日,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,该局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,发布《水果行业诚信守信公约》与《海鲜行业诚信守信公约》,进一步规范三亚水果、海鲜市场经营秩序。

《水果行业诚信守信公约》指出,三亚水果行业经营者应遵循“八必须”“八不准”。

“八必须”即经营者必须亮证亮照经营;必须使用统一标准的标价牌并规范明码标价;必须使用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;必须落实水果“裸称”;必须安装覆盖称重区、打包区等重点点位的视频监控;必须真实客观宣传;必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;必须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。

“八不准”即经营者不准无证无照经营;不准虚标价格、低报价高结算等欺诈消费者;不准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、破坏计量器具准确性;不准带筐(箱)未去皮称重、短斤缺两;不准以次充好、掺杂掺假调包;不准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;不准销售变质、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产品;不准失信违约、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
《海鲜行业诚信守信公约》指出,三亚海鲜行业经营者应遵循“十必须”“十不准”。

“十必须”即经营者必须亮证亮照经营;必须使用统一标准的标价牌并规范明码标价;必须严格执行海鲜品调控价格;必须使用经检定合格的物联网溯源电子秤;必须使用五面镂空“诚信筐”去皮称重;必须安装覆盖海鲜池、称重区等重点点位的视频监控;必须公平有序竞争经营;必须真实客观宣传;必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;必须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。

“十不准”即经营者不准无证无照经营;不准虚标价格、低报价高结算等欺诈消费者;不准突破海鲜品调控价格;不准破坏计算器具准确性、短斤缺两;不准将包装、捆绑等物品计入海鲜重量进行结算;不准以次充好、掺杂掺假调包;不准在店(摊)外以拉客方式招揽消费者以及采用暗折暗扣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揽客;不准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、诱导消费;不准销售水生野生保护动物;不准失信违约、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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